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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法律上如何认定

2025-02-07 04:28 来源:万热网 点击:

向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法律上如何认定

一、向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法律上如何认定

诉讼费是交给人民法院的,律师费是交给律师本人的。

向法院起诉离婚程序,法律上如何认定

第二、根据广东省诉讼费缴纳标准,离婚案件每件缴纳50-300元诉讼费,其中不涉及财产分配的案件诉讼费为5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

那律师费的收取:根据广东省律师收费标准,,也就是2006年的文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则视案件难度收取,3000-20000元之间。

若还涉及财产分配的,则要按照梯度进行收费。

由于这个收费标准的起步收费比较晚,是2006年的物价,所以,目前市场上的律师费的收费都比这个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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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老公上法院起诉离婚可我不想离想要如何做

一方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的,想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然后要搜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只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院调解无效后就会判决离婚,因为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夫妻感情破裂。

即使对方拒绝出庭的,只要人民法院按照程序规定,向对方送达了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到了开庭时间,被告不到庭应诉,人民法院依法会缺席审理、宣判。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起诉离婚起诉离婚的程序是什么

1、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

3、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4、民事庭受案后,向对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5、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6、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