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热网 > 生活 > 正文

​法院院长(法院院长的任命权归谁)

2024-02-15 15:14 来源:万热网 点击:

法院院长(法院院长的任命权归谁)

区法院院长是什么级别

法院院长的行政级别相当于同级人民政府的副职配置。

检、法两院属于司法独立的司法机关,独立向所设立地方的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不隶属于同级党委或政府,行政级别按所在地同级政府机关的副职对待。最高院为副国家级,高院为副省部级,中院为副厅局级,基层院为副县处级,基层庭为正科或副科。

扩展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 第六条 法官实行下列职务编制等级:最高人民法院 院长:首席大法官;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至二级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至二级高级法官;庭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二级高级法官;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三级高级法官;审判员:一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助理审判员:一级法官至三级法官。高级人民法院 院长:二级大法官;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三级高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庭长: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副庭长:二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助理审判员:一级法官至四级法官。

省级法院院长的级别

1、法院院长的行政级别为比照同级人民政府的副职配置。

2、检、法两院属于司法独立的司法机关,独立向所设立地方的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监督。

3、不隶属于同级党委或政府,行政级别按所在地同级政府机关的副职对待。

4、最高院为副国家级,高院为副省部级,中院为副厅局级,基层院为副县处级,基层庭为正科或副科。

5、法官等级设下列四等十二级:

(1)首席大法官;

(2)大法官:一级、二级;

(3)高级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4)法官: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

扩展资料

中国法官等级法官的等级确认,以法官所任职务、德才表现、业务水平、审判工作实绩和工作年限为依据。大法官和一级、二级高级法官和最高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高级人民法院及所辖法院的三级、四级高级法官和一级、二级法官,以及高级人民法院其他法官的等级,由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中级人民法院及其所辖法院的三级、四级、五级法官的等级,由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法院院长由谁任命

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第三十三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二十三岁的公民,可以被选举为人民法院院长,或者被任命为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但是被剥夺过政治权利的人除外。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必须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第三十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院长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在省、自治区内按地区设立的和在直辖市内设立的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在民族自治地方设立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由民族自治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

第三十五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任期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由它选出的人民法院院长。

历任最高法院院长

历任院长

1、沈钧儒(Shen Junru)1949年10月—1954年9月

2、董必武(Dong Biwu)1954年9月—1959年4月

3、谢觉哉(Xie Juezai)1959年4月—1965年1月

4、杨秀峰(Yang Xiufeng)1965年1月—1975年1月

5、江华(Jiang Hua)1975年1月—1978年3月

6、江华(Jiang Hua)1978年3月—1983年6月

7、郑天翔(Zheng Tianxiang)1983年6月—1988年4月

8、任建新(Ren Jianxin)1988年4月—1993年3月

9、任建新(Ren Jianxin)1993年3月—1998年3月

10、肖扬(Xiao Yang)1998年3月—2003年3月

11、肖扬(Xiao Yang)2003年3月—2008年3月

12、王胜俊(Wang Shengjun)2008年3月—2013年3月

13、周强(Zhou Qiang)2013年3月—2018年3月

14、周强(Zhou Qiang)2018年3月—今

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