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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报:散布网络谣言,信阳4人被刑拘!

2024-12-10 10:23 来源:万热网 点击:

警方通报:散布网络谣言,信阳4人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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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我市极少数网民因受息县“6.2”寻衅滋事案影响,通过互联网、微博和微信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在一定程度上引起了社会恐慌,扰乱了社会秩序,对此,我市公安机关依法分别对其处以3至10日不等行政拘留处罚。

1

6月2日17时,陈某(男,33岁,息县谯楼办事处人)在微信群中发布“息县高杆灯金旺超市,湖北人跟息县人打架,吃亏后乱砍超市里的购物者,俩小伙被刀砍伤多处,纯属无辜……特别是车站附近,恐怖分子不止一次作案”的虚假信息 ,故意扰乱社会秩序。息县警方依法对陈某作出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2

6月2日22时10分,熊某辉(男,25岁,息县白土店乡人)在“百度贴吧-信阳吧”发布:“息县砍人有人知道不,据说湖北来了一百多人,来息县砍人,死了四个,都是无辜的人。”的虚假信息,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息县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3

6月3日11时31分,李某(男,20岁,息县谯楼办事处人)在微信群发布“昨天下午湖北来二百来人在息县街砍杀四人”的虚假信息,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息县警方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4

6月3日12时36分,孙某燕(女,40岁,息县谯楼办事处人)在微信群中发布4具尸体并排躺在房间内,旁边亲属在哭泣的视频,接着发布“昨天息县来恐怖分子,在一桥砍死小孩,大家出去小心点”的虚假信息,故意扰乱社会秩序,息县警方依法对孙某燕作出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在此,公安机关郑重提醒,广大网民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互联网等编造、传播、散布各种谣言,蛊惑煽动扰乱社会秩序,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望广大群众自觉抵制谣言,不要以身试法 , 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和社会秩序。

【来源:平安信阳】